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空调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郑州市《建筑安装合同实施细则》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要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范围和内容:外科病房楼室内中央空调安装工程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施工、调试运行与验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协调、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劳保、包验收。
甲方须在空调等设备运到后当日对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等予以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所供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代为妥善保管,并须在收到设备之日起3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甲方须在安装运转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乙方所提供设备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默认所交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人民币。该保证金于乙方中标交易服务费后退还。
3.其他工程款按月进度工程量结算,25号报单月工程量,次月5号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
4)、如因甲方工程款项不到位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暂停施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拖欠严重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付与乙方已完工的工程款项以及违约金。(违约金:消防工程总造价的20%)
文明施工关: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安装。施工全过程确保安全。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不准随意改变操作规程及降低施工标准。
环境卫生关:进场材料合理堆放,妥善管理。施工现场不准杂乱无序。搞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做到人离场净,对安装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安全施工关: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的工作,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由于设备、材料的任何损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3)、坚决做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变更进行施工,如因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按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达不到工期进度要求影响工期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损失,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总造价的1%赔偿。(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酌情考虑赔偿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山水半岛一期,38#楼样板房、售楼处、二套别墅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采购乙方代理的大金VRV3型号中央空调贰套,合同总价:人民币280000元,详细价格,详见大金空调报价表(售楼处、样板房各一份),乙方凭税务结算,总计(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含税价)。
1.2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产品质保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3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30%。
5.1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6.8设备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如确有必要需提前与我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联系,进行技术处理。
7、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设备定金。货到工地现场经甲方、监理方的综合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50%,安装结束并经调试合格后7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95%(若自设备安装结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甲方在最迟六个月届满后一周内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6个月后付清,即从乙方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一次性返还。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线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