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确定企业类型。
1、时间:2024年06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5日17时00分(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①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办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②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到的将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在开标后10分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将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①本项目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②投标人需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不需到响应现场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因投标人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