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该项目位于无锡市经开区尚贤东道与少年路交叉口东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大于27米。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6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0日 00:00,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5)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其余详见合同协议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余详见合同协议书。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的建筑方案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方案估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钢结构、太阳能、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不含布展及布展区域精装)、声学、灯光、幕墙、泛光照明、室外标识(含室内外交通设施)、交通流线、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光伏、太阳能、地源热泵。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市政附属工程(市政给水、地基处理、驳岸等)、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等专项设计、基坑围护,建筑信息模型设计(BIM)、模型、视频、动画等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与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地下连通通道、红线外代建绿地的设计工作。 专项工程需聘请甲方认可的专业第三方设计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幕墙、灯光、结构、机电、绿建、声学等。 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负责报批报审工作,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 各专项设计确定方案时,需提供三个及以上方案进行比较,供招标人选择。如果提供的方案均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另行委托设计。 ②工程施工及采购包括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工程(含地下连通通道)、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光伏、地源热泵、电梯工程、室内装饰(含非布展区软装)、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亮化、代建绿地等)、三网合一、信号覆盖、室外标识系统、红线内供电、给水及燃气等工作。 ③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 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 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B) 施工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者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投标人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者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者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投标人近三年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者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2)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4)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c、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自2021年06月1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6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3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