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丽水印发《丽水市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该规划提出优化焚烧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及热电联产,“十四五”时期,开工建设庆元县屏都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二期、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遂昌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等生物质项目。文末附绿色能源重大项目实施类和储备类项目清单,详情如下:
“十四五”时期是丽水市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是积极践行“四个、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努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攻坚期,也是争创中国碳中和先行区的重要窗口期。为更好支撑丽水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绿色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新能源发展机制,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编制依据包括:《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天然气管网专项规划》《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和标准。
“十三五”以来,丽水市坚持绿色能源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全力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快速增长。丽水市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技术可开发的抽水蓄能站址、风电、光伏资源分别超过1500万千瓦、400万千瓦和4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丽水市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开展水电增效扩容,建成投产华能双苗尖风电场和一批农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工建设缙云抽水蓄能项目,实现丽水抽蓄项目零的突破。到2020年底,丽水市电力装机容量367.97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9.3%,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360万千瓦,占比97.8%,居全省首位。光伏装机容量65.07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92倍,呈现爆发式增长;风电装机容量7.45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1.2倍;水电装机容量279.9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3.3%;生物质装机容量7.35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41.3%。
能源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十三五”期间,丽水市建成投产金丽温输气管道、丽水-龙游管道一期工程(丽水-遂昌线)、云和-龙泉管道工程,累计建成天然气长输管道311公里,完成天然气“县县通”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电网建设提速,分年度、分批次稳步有序推进500千伏丽西变、500千伏万象扩、万象变220千伏送出、西南电网补强、220千伏濛洲-宏山线路等重大输配电工程,全市小水电外送困难问题基本解决,配电网供电能力显著增强,供电可靠性、供电电压合格率以及抗灾能力显著提高。充电设施网络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充电站(点)541座,新增充电桩3615台。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528.98万吨标煤,“十三五”年均增长4.6%;全社会用电量118.1亿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长8.6%;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226.7万千瓦,创历史新高,较2015年增长44.6%。全市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054台,煤炭消费持续下降,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57.14万吨,较2015年下降31.9%,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天然气消费量显著提升,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3.18亿方,“十三五”年均增速52%;天然气消费占比达7.3%,较2015年提高6.2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不含外来电)占比30%以上,位居全省第一;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95.7%,位居全省第一。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占比56.3%(当量),较2015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大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41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9.56%,以4.6%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6.7%的GDP增速,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节能市场化改革不断落实。全市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积极开展用能权和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8个项目的用能权交易,交易量32.83万吨标准煤,交易金额3841万元;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企业1021户,交易电量18.34亿千瓦时,年度节省电费支出5502万元。
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制定发布《丽水市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倍增行动方案(2020-2025年)》,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国家节能诊断服务、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示范试点等,新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865.05万平方米,清洁能源公交车与出租车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较2015年下降12.78%、12.43%。
节能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开展高耗能行业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项目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能源计量管理不足、综合能耗统计滞后、审查意见与客观实际有差距等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其限时整改。加大腾出用能空间力度,通过淘汰关停、汰劣换新、迁建等措施腾挪用能空间3.85万吨标准煤。出台全省首个基于弹性策略的有序用电方案。开展全市重点高耗能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2020年12月有效压减电量3000万千万时。
创新小水电“错峰发电”政策,在保持峰谷比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小水电上网高峰和低谷时段,将白天的发电时间更多让“路”给风光电,推进丽水绿色能源有序消纳。创新打造“虚拟电厂”,通过数字化的信息系统和市场化的管理手段,聚合55万千瓦可调节水电站、45万千瓦下游径流电站和40万千瓦可调负荷资源,推动智慧电网辅助调控和用电负荷灵活响应。创新建设“智慧水电”系统,完成762座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监控监测终端安装,并全部接入“智慧水电”系统,成功创建“国际小水电中心绿色水电丽水示范区”。积极开展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累计交易气量3464万立方米。
“十三五”期间,全市以民生为要,大力推进水电扶贫惠农、光伏扶贫等惠民政策,完成能源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切实推进民生用能的便利化、清洁化和经济化。积极开展水电扶贫惠农,全市共有486座电站参与扶贫惠农,占全市电站总数的59%,总装机达到94万千瓦,累计支付惠民资金超7.7亿元,解决农村就业人口3854人。大力推进光伏扶贫,累计建设光伏扶贫项目装机14.72万千瓦,支付惠民资金超6618.85万元。达标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窑)炉、充电桩建设、百万屋顶光伏、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十三五”时期能源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超额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累计建成家庭屋顶光伏33.77万千瓦,安装12705户,累计完成61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其中新建26座,改造35座,投用数量和投用率均居全省首位。
缙云县作为第二批全省光伏小康项目实施县,累计建设光伏小康工程项目37.3兆瓦,年获得固定投资回报约1200万元。地面光伏总用地面积达900多亩,每年可为村集体和农户增收土地租金收入27万元左右;公建屋顶光伏装机规模5.363兆瓦,年增收屋顶租金收入13万元。
龙泉市积极谋划“光伏助农”“光伏助困”等项目,把促进农民增收、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与绿色能源项目开发有机结合。2019-2020年12月,龙泉市共下发清洁能源示范县资金1535万元,累计惠及2439个“光伏助农”项目,7个村集体“光伏助困”项目,1个“光伏助学”项目,48个“光伏助企”项目。
云和县出台《云和县清洁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对村集体光伏助困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助困项目按3元/瓦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30千瓦。光伏助农已完成近406户,总装机为2.578兆瓦左右;光伏助村130个,总装机3.712兆瓦。
景宁县作为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县,整合省补专项资金、县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性扶农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合作企业入股资金和银行资金共2亿元,用于光伏小康工程,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注:〔 〕为五年累计值;1煤炭消费总量66.6万吨标煤为省定限额;2受降雨量减少影响,2020年水电发电量较少,导致2020年本地可再生电量有所减少。
全市单位GDP能耗基础较好,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下降空间有限。丽水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时期,能源消费总量刚性增长态势依然存在。能源资源要素对于经济增长的制约加剧,项目落地难度大。“十三五”时期,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4.6%,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9.6%,与“十三五”目标值均存在一定差距。
国家持续推进光伏平价上网和国补预算总额管理,补贴退坡、原材料成本上涨等一定程度影响项目建设积极性。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方面受土地、林地等政策影响,选址困难;同时缺乏光伏安装的间隔、高度等建设标准和相关规范,农业种植效果不理想。新能源电网接入需求与电网相对薄弱、就地消纳能力不足、接入送出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电网负荷总量相对较小、原有小水电规模相对较大,配电网、输电网与高压骨干网联系薄弱等都严重制约了大规模新能源的接入和送出。
一方面,电网局部问题凸显。丽水中长期将建设多个抽水蓄能项目,电网送出通道要提前预留保护。城市配电网局部受建设条件限制、负荷激增等因素影响,局部地区变电站、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重过载。此外,农村电网局部面临电网建设政策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的困难,面临设备利用率低与设备老旧的双重矛盾,存在小水电倒送、季节性负荷等引起的高低电压等问题。另一方面,天然气城市管网、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设施覆盖面也有待进一步扩大,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实现碳达蜂、碳中和,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丽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在碳达峰碳中和新要求下,风光电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将增速提质,当前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制约或将迎来新的政策红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为丽水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提供政策友好的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丽水市将继续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战略定力,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树立大花园核心区建设新标杆,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将依然是丽水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绿色能源作为丽水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动力,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发展机遇,如何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何与生态友好协调发展,助力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是丽水市绿色能源发展面临的新任务。
“十四五”时期,随着能源体制改革向深水区迈进,将进一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在电力、油气体制改革中,将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将为丽水实现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输配环节的优化、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等带来新的改革契机,进一步推动完善丽水市优质优价能源产品供给。同时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等能源技术不断突破,也将为丽水市能源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