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学地源热泵机组及末端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本工程的空调冷热源由独立的地源热泵制冷机房提供,制冷机房内设置额定冷量为1571.9KW的地源热泵机组两台。夏季为空调系统系统提供7℃-12℃冷冻水,冬季为空调系统提供50℃-55℃空调热水。
(4)制冷机房内各种阀门工作压力均为1.0MPa。供回水总管处压力表和温度计安装按建筑设计标准图集12N1(采暖工程)执行。压力表和温度计在管道上的位置按施工现场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空调系统年度运行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