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2月6日,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文件提出,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障设施建设。实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持续推动公共机构光伏建设工程。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持续控制新增煤炭消费,保持无煤区域成效。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拓展“光伏+N”多样化应用,积极推进城乡各类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陆上分散式风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60万千瓦。
强化节能减排降碳数字赋能。加快区智慧光伏系统的建设和多跨场景应用,加强市智慧能源综合服务系统等节能减排降碳数字化的推广应用,深化多跨协同典型场景与市级平台的贯穿,推动机制重塑,加速推进节能减排降碳数字化转型。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绿色低碳改造。推进市“数字工地”应用,推行绿色施工,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为切实做好我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2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3〕50号),结合奉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持续保持无煤区域成效。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50吨、200吨、350吨、25吨。节能减排降碳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更加先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一)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契机,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建立“高耗低效”整治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达标提升工作。到2025年,全区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600家。聚焦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诊断,到2025年,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全覆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每年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10项以上。推进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动铸造、印染、表面处理(电镀、喷涂)三大产业链特殊工艺环节企业整治提升,加快建设区域性产业中心。实施数据中心能效提升行动,严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部署,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强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十四五”期间,全区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单位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6%,累计创建区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50家,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累计腾出用能空间3万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重点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分级创建绿色园区,探索建设“零碳示范园区”。加强园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布局,重点发展高效低耗、低污染、低排放产业,推广园区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统一、协调、高效的园区绿色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实现园区内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高效利用。完善区域能评制度,2023年完成1个省级园区的区域能评。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清新园区和“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经济开发区建成清新园区,并通过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实施城镇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和公示,探索实施基于用电限额指标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根据建筑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导光管采光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进政府采购和国有投资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设工程品质提升工作。结合城乡社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新能源化改造,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全面加强城市建筑领域二次供水建设与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到2025年,全区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8%,既有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成一批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局、区综合执法局)
(四)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加快美丽公路、城乡绿道网建设,推进充(换)电桩、低碳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车辆替代更新。严格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四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和工程车辆。推动港区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港区作业车辆与机械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启动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可循环快递箱(盒)应用规模。到2025年,全区美丽航道里程达到27公里,绿道总长度达350公里以上。除保留的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主城区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邮政、公务用车、出租车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型占比80%以上;新增港口岸电数量1套,岸电年使用量较2020年翻一番。沿海港口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邮政分公司、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五)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推广农机标准化、规模化和复式联合作业,降低农业机械单位能耗。改善农机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农机电气化,逐步减少汽柴油用量。推动农业大棚、农业排灌、农业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电气化改造,合理开发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秸秆综合利用,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运行及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光伏+农业”工程,支持在塑料大棚、玻璃顶棚、养殖屋顶、空地等建设光伏设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鼓励农村选用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和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渔船生产能耗降低率达到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社、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六)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障设施建设。实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持续推动公共机构光伏建设工程。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零碳”公共机构、“无废”机关、“绿色”食堂、“绿色”学校、“无废”学校等创建,持续推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到2025年,力争完成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5%以上,公共机构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下降率6%以上。(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发改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七)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持续控制新增煤炭消费,保持无煤区域成效。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拓展“光伏+N”多样化应用,积极推进城乡各类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陆上分散式风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60万千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八)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以“两小”企业为重点,持续实施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九)实施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弃物减量化,持续推动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工业污泥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广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积极拓展人造轻骨料、建筑加气砌块、墙体保温材料等再生产品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强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橡胶)、废木材等的综合利用。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构建符合需求的垃圾、工业固废及医疗废弃物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增强各类废弃物处置能力。提质攻坚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加快实施重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排查整改雨污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按照中心城区统筹的原则,优化布局污泥处置设施,形成相对富余的处置能力,实现污泥无害化利用处置和污泥处置零填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机制,巩固提升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水平。到2025年,全区所有镇(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省级创建,建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污水零直排区”样板;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1万吨以上,新建及改造市政污水配套管网50公里,污泥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200吨/日,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一)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把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能耗总量实行弹性管理,国家单列项目能耗、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探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定期开展节能形势评价分析,对目标完成滞后的地区加强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二)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落实制造业企业差别化排污机制。按照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建立优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考核机制,压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