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冷却系统空调机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泵(不低于能效2级)、配电箱、电缆、钢管以及基础建设等,以上配套设备设施的选型供应商应根据各自的设计方案合理确定,符合国家或地方适用的标准或规范以及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并符合环保要求;
3.新增机组接入现有的空调系统并能够实现独立运行;考虑机组运行时的减震措施;安装完毕后需进行系统调试,达到正常平稳运行。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原厂商直接参与:需具备以下三种资质之一: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含)以上,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以上。其他类型供应商参与(例如经销、代理、施工等类型供应商):除具备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含)以上,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以上资质外,还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有效书面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原厂商盖章,同时须载明原厂联系方式、授权期限等,保证设备为原厂全新正品)。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填写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5.提供有效期内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含)以上,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以上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6.其他类型供应商(例如经销、代理、施工等类型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有效书面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原厂商盖章,同时须载明原厂联系方式、授权期限等)。(注:其他类型供应商必须上传)
7.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国航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