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外相继发生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惨痛。企业既是安全生产法定的责任主体,也是落实安全工作的最大受益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无旁贷。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安排部署,滕州市印发了《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整治行动的通知》,望各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责任制清单和应急管理等基本知识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落实,推动常态化全员培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工作方案、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侧重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采取公司(厂矿)级、车间(部门)级、岗位(班组、工段)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确保教育培训效果,坚决杜绝培训“走过场”,11月30日前自行组织完成全体从业人员考试,如实评定考核成绩。
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专项类(粉尘涉爆10条、涉氨制冷2条、有限空间2条)和行业类(冶金11条、有色10条、建材6条、机械7条、轻工6条、纺织2条、烟草2条、商贸1条)所列事项逐项进行排查,排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限、资金、预案和责任人。按照4月份排查、5月份整改、6月份验收、7月份“清零”阶段目标,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完成。
三、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和盲板抽堵作业等)审批制度,制定作业方案并审批,分析作业环境危险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监护人员全程在场,配齐监测、应急救援设备、器材,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四、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按照程序主持召开,组织会前点名,检查与会人员状态,安排部署任务,组织教育培训,强调注意事项,整理“晨会”资料。
请广大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